专升本将变“小高考”,大专生该如何努力?

高考资讯·指导杂志大学、专业、学科、志愿、励志……那些事儿关注当下,各地专科批次录取正在进行中。在本科就业难,考研考公「卷」出天际的大环境下,不少人把“专科生”与“没前途”划了等号,甚至有人不把专科当成大学……今天,就跟求学君来看看专科生圆“本科梦”的途径和怎样提升自己吧。专科生的出路是什么?在还没入学之前,专科生们已经感受到了专本之间的差距。在社会观念里,「专科」这两个字似乎变得难以启齿,看别人发朋友晒录取通知书也有情绪波动……于是网上问得较多的一个问题是“专科生的出路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因人而异的。如果你选的是一个有门槛有需求的专科批专业,如铁道机车专业,那你要做的就是学好专业本领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踏实实习,毕业后努力进入铁路系统工作,作为连年绿牌的高职专业,它还是很吃香的。

类似的专业还有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供电技术、社会体育、发电厂及电力系统、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气化铁道技术等专业等,铁路系统、电力系统每年在当地特色专科院校招人可不少。但这只是少部分人能实现的,如果你家境普通,能力普通,没一技之长,那你最好的出路就是统招专升本,专升本是获得全日制本科的好机会,无论是学到的知识,还是证书的含金量,都比自考,成考的大。越来越热的专升本专升本考试对考生意义重大,最直接的一层意义,就是洗刷他们身上的专科生标签。因此,近年它正逐渐变得火热:

2023年度《中国高等职业院校竞争力白皮书》显示,2019届的高职毕业生专升本比例为7.6%,2021届则已经提升到19.3%

根据教育部的数据,2020年,专升本就扩招了32.2万人,到了今年,大部分省份的招生计划人数整体上依然略有增加,比如湖南省相比于去年扩招了1904人,黑龙江省扩招了5115人。

虽说今年4月份武汉纺织大学、武汉轻工大学这两所公办本科院校专升本停止招生,引发了关于“专升本凉了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但整体来看,在全省、全国范围内,专科学生升本的意愿仍然比较强烈,招生人数依然在增多,可见,专升本变成了一种“刚需”。

整体来说,涌入人数的增多,让专科生需要为专升本考试付出更加周全的努力。因此,考生和家长更要关注当地专升本政策的变化。各地专升本政策不一样,需要大家登录招生考试院官网自行了解,求学君以广西政策为例,让大家看一下变化。

广西“专升本”政策将“大变”!

7月21日,广西教育厅发布了《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中提及,2025年起,将统一实施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

也就是说,在广西,明年应该是最后一年以选拔的形式进行专升本,大家要把握好最后的机会。今年入学的专科生,以后要经历就是统一“专升本”考试了,专科生们可以把它当做一个“小高考”。

政策变化1最大变化:选拔办法

当前选拔办法:按比例选拔。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为例,应届毕业生的选拔条件主要为专业素质、在校期间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等。

广西2025年专升本选拔办法:统一考试录取。统考科目如下:

2选拔对象

当前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广西2025年专升本选拔对象:广西高校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从区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在招生对象范围内。

3广西2025专升本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招生当年的4月份,具体时间以招生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点主要设在高校,各高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

4考生可以填多少个志愿广西2025年专升本考试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共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每个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允许将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大类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专业志愿分别填报。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以上仅列出部分变化,具体可在后文阅读政策文件了解详情。当前,山东、河南、湖北、甘肃等地专升本是通过统一考试选拔的,其他各地政策不同,大家可以多关注当地教育厅或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政策,了解变化。大专生要努力提升自己当然了,除了上文提及的“专升本”,考研(毕业2年或有本科文凭)、考编,参加成人高考、自考等也是专科生改变自己起点的途径。但对在校大专生来说,还需努力提升自己,求学君给大家一些过来人的意见吧:

01.提前做职业规划

一定要做一份职业规划,虽然计划赶不上变化,但有方向的执行,总别毫无头绪的乱撞好!但这份规划也不要太长远,详细规划近一两年的即可,三五年后的有想法就行。

02.学好英语

英语口语好确实会有优势。你可能会说,我想做的与英语无关,但你不能否认,会英语,你的选择会多一些。

03.一定要抓住提升学历的机会

学历它不仅是一张纸,它还能拓展我们的认知,提升我们的圈子。重要的是得到它,我们就需要付出,而付出的过程,一定会学到更多的东西,这些都是内在的积累。其中,专升本就是含金量较高的那种。

04.参加专业竞赛活动

参加专业活动不仅能加学分,还能积累专业经验,为我们铺路。参加大赛一是增拓展自己,增长能力;二是在未来专升本考试中,获得不同级别奖项,是可以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的,在当下按比例选拔的制度中,获奖可获得优先选拔的福利。

05.拿下能拿的证书

把能考的该考的证书拿下,以备不时之需。常见的可考的证书有:普通话证书、计算机证书、四六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初级会计证、消防工程师等。

06.不要停止学习

学习永无止尽!无论是在学校还是职场,想要超越就需要不断地学习。想在网上各领域免费学习的资料很多,就怕自己没有想法,不怕找不到资源。

07.学一项硬核技能

写作、拍摄、数据分析、PPT、思维导图制作、制图、剪辑等。“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希望十年后的你,会感谢你现在的选择和准备。大专生们,一起努力吧!专科生在校该怎么努力才能实现“逆袭”,大家在留言区为同学们出谋划策吧~拓展阅读1.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各高等学校: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7月19日

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广西教育评价改革,推进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结合广西实际制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如下。2025年起,广西统一实施专升本考试招生。

一、招生对象

(一)普通考生。广西高校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以下简称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一年内的大学生士兵。

(三)学籍状态为“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在招生对象范围内。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在校学习、在部队服役或在单位工作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所受纪律处分在报名时已解除。

三、招生院校

普通本科高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具体名单以当年公布为准。

四、招生计划

由自治区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要求,统筹考虑招生院校办学定位、教育质量、办学条件等因素合理安排,具体名额根据全区人才培养需求和招生院校申报情况统筹下达。

专升本招生计划分普通考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两类。普通考生计划用于招收招生对象中所指的普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用于招收招生对象中所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五、招生简章

(一)各招生院校要根据招生当年统一部署,制定当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教育部、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二)招生简章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招生管理机构,高职(专科)升本科报考条件,招生专业,录取规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咨询、联系方式等。

(三)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须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经备案后的招生简章由招生院校于考生报名前公布。招生简章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六、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

1.普通考生。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综合课(详见附件2),总分600分。其中,公共基础课考2门,每门满分15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基础综合课(根据专业类别采用2门或3门专业基础课合卷)考1门,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普通考生在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的,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只需参加公共基础课考试。

(1)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的;

(2)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

(3)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

(4)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金奖、银奖、铜奖的;

(5)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金奖、银奖、铜奖、广西赛区选拔赛金奖且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

2.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根据专业类别采用2门或3门专业基础课合卷)1门,满分300分,考查时间150分钟。

(二)考试大纲与说明。

考生可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发布的《考试大纲与说明》备考。

(三)考试时间。

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招生当年的4月份,具体时间以招生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考点设置。

考点主要设在高校。各高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在本校标准化考场组织考生参加考试。如高校考位不足,由所在地的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协调解决并组织考试。同时各高校要提前谋划,根据学生规模数量,加大标准化考场建设力度,确保满足考生考试需求。

(五)命题与评卷。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专升本考试命题、制卷、评卷工作。

七、报名时间、方式和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时间。

招生当年的1月底,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布为准。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的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报名身份分以下四种类型。

1.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

2.其他普通考生;

3.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

同时具有多种类型报名身份的考生,须自主确定一种报名身份报名,报名身份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上述四类考生必须选择考试科目。考生须根据所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照《广西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专业可对应报考本科专业类别目录》(详见附件1),结合招生院校的具体要求选择对应考试科目(详见附件2)。

报考医学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职(专科)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可参加医疗卫生等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本科专业,招生院校应按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对考生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具体要求。

(三)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八、招生录取

(一)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按照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分别划定普通考生(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除外)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的专升本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志愿设置和填报。

考试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要认真查阅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和相关要求,根据已报考的考试科目对应的普通本科学科门类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专业大类的相关专业填报志愿。

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共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每个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允许将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大类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专业志愿分别填报。

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

(三)排序投档。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的报名身份、学校招生计划、分科类考生的志愿,依照排序规则,按1:1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1.普通考生。

依次对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其他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1)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所获奖项层级排序:A.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B.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C.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D.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E.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奖)。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其他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退役大学生士兵。

依次对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四)录取原则。

考试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各招生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和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足额录取。

九、资格审核

(一)普通考生的报名资格、获奖情况,由生源学校初审并按要求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对高校提交的普通考生的获奖情况进行复核。

(二)毕业院校为区内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立功情况,由生源学校初审并按要求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毕业院校为区外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和立功情况由自治区教育厅初审。

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认定和立功情况由自治区征兵办复核,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在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如发现考生的报名资格、获奖情况、立功情况等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取消考生相应资格。

十、入学注册与管理

(一)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按招生规定录取的专升本新生,按高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到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录取后未按时报到且未办理延缓报到申请的专升本新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录取后应征入伍的专升本新生,应按要求向录取高校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入伍当年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高校应当在报到时对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与录取数据逐一比对核查,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专升本考试招生采集图像、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无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高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专升本招生规定对专升本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弄虚作假等招生违规行为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二)在校生管理。

高校应做好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考核与成绩记载及奖惩记录。

(三)学历学位证书管理。

专升本学生在高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高校毕业要求的,高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参照高校相关规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高校应按要求对专升本毕业生进行毕业生信息复核,将学生毕业照片与录取照片、入学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对人像比对不一致、违反招生规定、无学籍、空挂学籍或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不得颁发毕业证书;无合格学历证书,不得注册学历。学历证书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

十一、组织领导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广西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具体实施。高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部门牵头负责,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二)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各高校要全面准确解读本办法,加大对专升本考试招生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全面加强监督检查。自治区教育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等部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考试期间实行巡考。及时纠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责令整改。招生高校要对招生录取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招生违规违纪行为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 广西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专业类别可对应报考本科专业类别目录

2. 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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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要求,进一步增加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学机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二、招生条件(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3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三、招生方式(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方式及比例。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2020年以前开设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员工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3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四、招生专业和计划安排(一)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本科高校要进一步扩大招生专业范围,原则上招收普通本科的专业都应当安排招收普通专升本学生。各本科高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和行业部门发展需求,不断加大招生专业结构调整的力度,重点向服务于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民生改善的理工农医类紧缺学科专业倾斜,向机械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应急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前教育、家政养老、健康照护等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学科专业倾斜。严格调控管理、文学、艺术等门类招生规模。(二)做好联合培养计划。继续开展公办本科高校与10所高水平高职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试点工作,原则上1所本科高校最多与2所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1所高职高专院校最多与2所本科高校联合培养。参与联合培养的学校由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商确定。本科高校安排与每所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的招生计划不超过200个。参与联合培养的专业为高职高专院校的高水平专业群专业及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详见附件10)。(三)2023年继续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单列2000个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条件和比例按照前述相关规定执行。各有关高校要按照要求单独录取高职高专院校推荐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四)2023年单列1000个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参加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五)各高校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签约。(六)不断改善生源结构。各本科高校要进一步优化生源结构,不能只招录本校毕业生,需从多所高校招录高职高专毕业生。五、工作时间安排(一)选拔推荐工作。1.制定实施细则。各有关高校要及时制定《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提出本校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于3月31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我厅(加盖学校公章扫描上传至专升本系统,网址:http://zsb.gxeduyun.edu.cn),经我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向全体学生公布。2.收录有关数据。3月31日前,各有关高校将本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录入专升本系统。3.确定合作高校。4月4日前,各本科高校要根据已下达的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任务,进一步确定对口招录和联合培养的高职高专院校和对应专业,填报附件8、9并录入系统上报,审核通过的本科高校对口招录的专业和计划数需在系统中填报,于4月7日前签署对口招录协议并扫描录入系统备查。开展联合培养的高校要签署联合培养协议并于4月7日前以公文形式报送我厅存档备查,联合培养的学校、专业和计划数需在系统中填报。各高校须将对口招录协议和联合培养协议中的录取专业及收费标准向全体学生公布。4.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升本方式。各高校于4月17日前,组织本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升本方式,填写附件3并录入系统上报。5.公示推荐名单。各有关高校必须在高校网和校内张榜公示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高校网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6.报送推荐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学校应于4月27日前,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有关材料报送本科高校。报送材料包括:学校公文1份(纸质版),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1)(相关数据按附件7的要求录入系统,纸质版报1份),附件2、4、5(相关数据录入系统上报)。7.上报拟录取名单。5月12日前,各有关本科高校在审核有关高职高专院校报送的推荐材料的基础上,以公文形式上报拟录取名单,同时填写附件6(相关数据录入系统)。上报的普通专升本录取库中学生姓名、民族信息、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8.审核公布录取名单。我厅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家对各有关高校报送的拟录取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布录取名单。9.注册学籍信息。9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录取学生的信息审核和上传学信网工作。(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招生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六、人才培养工作(一)加强学籍学历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本科高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本科高校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二)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本科高校要按照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定位,结合高职学生特点和专业实际,加强研究和论证,科学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计划,注重与专科阶段知识的有效衔接,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招生规模小不能单独成班的,要考虑设置过渡性衔接培养方案,适当为普通专升本学生增加专业基础选修课程,并且在教学过程中对专业理论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地提升,以保证普通专升本人才培养质量。各有关本科高校要在9月1日前将单独编班的培养方案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邮箱:jytzsb@126.com)。我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普通专升本以本科高校培养为主,部分采取本科高校与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方式。原则上至少安排1个学年在本科高校开展教学工作,在此基础上联合培养高校可探索多种联合培养模式。联合培养工作由本科高校牵头并承担主体责任,双方联合建立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团队,共同研究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管理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七、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加强沟通对接,强化责任担当,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任务。本科高校要负起普通专升本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有关高校要落实人才择优选送的具体责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凡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高校的责任。(二)加强条件保障。各本科高校要提前谋划,特别是新增计划任务数较多的高校,要统筹各类招生工作,对本校的学位容量进行精确测算,加强基本条件保障,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办学条件达标,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三)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要求,统一公开实施细则、全体应届毕业生成绩及排名、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名单、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等信息,并将加盖公章的公示信息材料和公示网页链接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专升本系统。(四)严格信息管理。各高校在网站发布各类涉及学生个人信息内容时,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简洁、够用原则,只发布必要的个人信息,不得发布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如必须发布,须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如采取技术措施部分遮挡等。各高校在报送涉及师生个人信息数据时,也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五)严格把关报送数据。各高校应按要求填报学生信息及录取数据,对因信息有误造成学生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的有关高校,将予以通报。同时,对学生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六)严格入学资格复核。各本科高校要对普通专升本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入学前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自动取消入学资格。同时,对学生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册、毕业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身份证和新生本人“六对照”,认真核验学生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严防冒名顶替等违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身份证识别+人脸识别”信息对比系统,严格对比新生姓名、身份证和人像信息。有条件的高校可应用基于二代身份证的指纹核验,确保新生入学环节“实名实人”。(七)严格收费管理。各高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收费的政策,普通专升本学生执行与相同或相近专业普通本科生同样的收费政策,不得借普通专升本名义高收费、乱收费。未尽事宜,请与我厅高等教育处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高招生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范吉辉、董霞,0771—5815515;张立琼、田钊,0771—581551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高招生处封景西,0771—5338211。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 2.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 3.高等学校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统计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 6.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科高校拟选拔录取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 7.普通专升本录取数据库结构及填报要求 8.本科高校对口招录高职高专学校专业和计划表 9.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学校联合培养专业和计划表 10.本科高校与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专业安排表 11.普通专升本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12.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3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 上下滑动,可查看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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