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学院2025考研资料来啦!
刑警学院2025考研资料介绍
刑警学院公安学
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公安学基础理论
侦查学
历年真题汇总
考查概率题单
(依据刑警学院指定教材编写)
2.刑警学院警务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公安学基础理论
公文写作
历年真题汇总
考查概率题单
(依据刑警学院指定教材编写)
讲义均配有全程辅导答疑、规划复习、心理疏导、全程督学、平时以及后期模拟考试、辅导群、私聊答疑、划重点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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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学业水平;
(六)无国家法定考试作弊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工作期间未受过记大过及以上或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及以上处分,未受过开除团籍的团纪处分或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的党纪处分。
二、公安学科报考特殊条件报考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以下合称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限报“非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二)入学时年龄不超过二十七周岁(即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合格标准(见附件3)
(四)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见附件4、5)
(五)应为非在职人员,或者不在工作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内、入学前能与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在职人员;
(六)本科所学专业符合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三、警务硕士报考特殊条件
报考我校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限报“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为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在职人民警察,入学时应具有2年以上警务工作经历(即2022年8月31日前参加公安工作);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入学时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即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
(五)现实表现良好;
(六)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复试前须由工作单位书面出具同意就读意见);
(七)报考大数据侦察研究方向的,原则上应为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在职人民警察;
报考反恐怖研究方向的,原则上应为公安机关反恐怖部门在职人民警察(详见附件6)。
四、法学
报考我校法学一级学科和法律、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合称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
(二)现实表现良好
(三)本科所学专业符合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五、注意事项
法学和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着统一制式服装,参照《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警务化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警务专业学位以及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统一考试。
其中,定向就业毕业生回原单位或到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毕业生自主择业。
六、监督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不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或举办辅导培训活动,不提供往年试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一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官网公布。
七、联系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10854
(二)咨询电话:(024)86982292
(三)网址:http://www.cipuc.edu.cn
(四)邮箱:yjsc_npuc@163.com